《车辆购置税法》实施消费者得实惠

发布时间:2019-07-04 09:59:17来源: 大河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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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□大河报·大河客户端记者祁驿耿子腾文耿子腾摄影

7月1日起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》(以下简称《车辆购置税法》)正式实施,施行18年多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暂行条例》)同时废止。那么,《车辆购置税法》的实施将给购车纳税人带来哪些变化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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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政之下购置税优惠不少

“我买了辆15万的车,今天去交税,比之前少掏了3000元。”在河南新希望雪佛兰店里,车主王先生享受到了新政策的第一波“福利”。

王先生说,他购买的汽车打折后最终在“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”上开具的价格是14.99万元,如果是7月1日前,按照官方指导价18.99万元申报计税价格为16805元,而7月1日后按照实际购买价格申报,节省了3000元。

《车辆购置税法》还取消了最低计税价,郑州鹏龙万通销售顾问李先生介绍说,一般来说,在车辆购置税缴纳系统内,针对不同的车型,设定了不同的最低计税价,当车辆成交价格低于最低计税价时,消费者需要以最低计税价缴纳购置税。而按照新的购置税计算方法,全面废止了有关最低计税价格的规定,改按发票价格征税,也会实惠很多。

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利益,《车辆购置税法》新增了退税条款。郑州市税务局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,新政实施后,如果消费者已购买的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,消费者就可以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,应退税额按已纳税额×(1-使用年限×10%)来计算。

例如,消费者购买了一辆12万元的车,缴纳了10619元的购置税,如果在使用两年后因某种原因需要退车,退还的款项为10619×(1-2×10%)=8495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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纸质车购税完税证明取消

《车辆购置税法》第十三条关于应用电子完税证明注册登记的规定,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办税,深入落实了“放管服”要求。新法规定,自2019年7月1日起全面取消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。

全国从6月1日起全面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证明办理车辆注册登记试点。纳税人成功缴税后,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时,不需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。

为此,郑州市税务局开始在全市推广车辆购置税智能POS机,记者在河南智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看到,这台购置税智能POS机和平常刷卡消费的POS机一样。“有了这款智能POS机,财务人员开具发票后,纳税人可在现场直接缴纳车购税,不仅不用留存车主资料,也不用再向税务局报送。”4S店工作人员海宁表示,不但可以现场缴税,“一旦出现信息错误,只需要联系税务局进行后台修改就可以了。”生成的完税电子信息,会直接传递到车管所,车主就不用再带纸质证明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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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年年底前新能源车继续免征

记者发现,征收的范围也进行了调整,车辆购置税应税车辆范围为汽车、排气量在150毫升以上的摩托车、汽车挂车和有轨电车。此外,地铁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,装载机、平地机、挖掘机、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,以及起重机(吊车)、叉车、电动摩托车,不属于应税车辆。

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出台的“关于继续执行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”,明确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,对购置新能源汽车仍免征车辆购置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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